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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业年限:2007年—至今
擅长领域:知产维权、民商事合同纠纷
个人简介:西南交通大学法学本科、西南财经大学法律硕士,曾在高校工作8年,法学讲师职称。从2007年起参与诉讼案件的办理,在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,多起案件为当事人挽回巨大经济损失。先后为多家企业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及专项法律服务,如农业银行蜀都支行、四川永和教育投资有限公司、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、成都康福德高出租汽车有限公司、康福德高汽车租赁(成都)有限公司、大邑中康医院、龙头装饰集团等。在执业过程中,一直坚持正直公正、诚信敬业的原则,凭借强烈的责任心和勤勉踏实的敬业精神获得了客户的肯定和赞誉。
立即咨询张某应聘到建筑公司操作机械手,公司提供的招工表上注明了如发生工伤事故公司概不负责的条款,当时张某也没在意,与公司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而
更新时间:2018-12-13被告四川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(合同甲方)与原告成都XX保温工程有限公司(合同乙方)签订《保温工程承揽合同》。工程完工后,被告迟迟未将余款付完,在结算前向原告支付了50万元费用,仍拖欠原告费用683885.40元。
更新时间:2018-12-12被控告人甲其自称为水电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乙的助理,向控告人承诺可以帮助控告人承揽水电开发公司的多项工程,但需支付一定的“好处费”。在招标过程中,控告人先后向水电开发公司递交投标文件,并按照甲的指示先后转款160万元。
更新时间:2018-12-13做小企业和普通人也能享受的实时法律支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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